2012年6月28日 星期四

籲改選公視董事會 媒改社火力全開

傳播學者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,並要求文化部立即促成公視董監事改選。(記者宋小海攝)


記者宋小海/報導


媒體改造學社等民間團體對公視議題近期展開公開行動,除了22日在文化部大門前舉辦傳播政策新書發表會,要求以民主程序完成改選,25日更向監察院遞出陳情狀,要求調查江啟臣、楊永明兩位前任新聞局長,做為文化部的「前車之鑑」。

原本在2010年12月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即任期屆滿,但至隔年1月第二次審查會仍無法完成,自此董事會延任至今超過一年半,日前網路上也出現「第四屆公視董事會延任吐糟團」,並為董事延任天數持續計時。



執政者忽視公共廣電  非一日之寒


22日在文化部前舉辦的傳播政策新書《豐盛中的匱乏》,由媒體改造學社當中的傳播學者各自撰寫集結,書名意指傳播新科技推陳出新,言論內容及公民的傳播權利卻日益匱乏。

參與撰寫公共廣電政策章節的台灣大學新聞所所長林麗雲批評,在20世紀世界各國的公共電視被視為國家重要文化機構,在21世紀更被當作文化創意產業的旗鑑艦,但台灣的公視卻頻頻觸礁進水,究其原因是不分黨派的執政者共同忽略公共電視,自2006年雖已有公廣集團,但政府無能失職,公視法修法停滯,讓公視內部治理、規模組織缺乏保障,現在政府就連董事會改選都推動不力

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馮建三指出,希望文化部能以英國廣電政策為鑑,以創建華人的 BBC」做為願景,而龍應台曾表示全台7835村都能有文化公民權,而現在每個村莊早都有電視,因此良好的電視政策其實也能彰顯公民權。台灣師範大學大傳所助理教授王維菁認為,除了政府投入資金生產電視節目內容,也可效法其他國家針對獲利的廣電產業,要求從收益資金成立影視創作基金,並讓在地影視內容順利流通發表。

贊助出版傳播政策新書的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胡元輝則說,文化可以一天天慢慢薰陶而成,但文化政策與文化不同,例如明明知道公視董事延任五百多天,如果還要再等,就不知道國家的傳播政策要等到何時。

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(右一)要求董監事審查應公開透明。(記者宋小海攝)

公視問題 工作者成為受害者 

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認為,雖然文化部已宣佈即將召開新任董監事審查,過去董事會雖有落慕可能,然而在過去新聞局時代審查方式,所有董監事候選人資格理念,審查委員在前兩個小時才知道,但這些資訊更應該被公開讓社會大眾知曉。改選完成並儘快修改公視法,否則讓公視員工年輕的靈魂困在衰老的身體 」

華視工會常務理事蔡立沂現場質疑,公視是華視的大股東,歴經五百多天的動盪,雖然 29日將審查第五屆董監事名單,但6月26日華視就必須改選董事會,在不穩定的過程的最大受害者就是華視員工。而華視加入公廣集團的一員,法定附負擔要捐贈給華視的預算也一直沒有落實。

紀錄片工會常務理事林木材也指出,過去紀錄片的相關政策在新聞局與文建會之間踢來踢去,現在兩者合一的文化部更應開始正視。公共電視雖在台灣紀錄片發展具有重要地位,但越來越多是委外製作,卻粗暴對待紀錄片工作者,在勞動合約上進行剝削,而將版權全歸公視所有,讓紀錄片工作者只能多加接案維生,公視與文化部都應重視。

「我們雖認為合法,但畢竟不是正常現象。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司長當天出面接下新書及訴求,司長張崇仁對於第四屆董事會延任問題,表示部長龍應台已積極拜會朝野黨團、也與審查委員溝通,將會儘快完成審查。六月底舉行一系列文化國是會議,並暫定在 7月10日討論傳播媒體議題,聽取各界意見。

但對於此次審查程序如何進行,包括是否事前對社會大眾公佈名單,審查如何公開,以及新聞局時代已通過的5名董事與1名監事是否保有效力,張崇仁表示將交由審查委員決定。

媒改團體今日上午在文化部大門外舉辦新書發表會,並將針對本書所關注的三大議題:公視董監事改選問題、公廣修法及影音內容發展政策,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司長張崇仁(右一)出面代表接下訴求。(記者宋小海攝)













媒改社赴監院陳情 要求追究行政院及新聞局



25日媒改社再次行動,前往監察院要求調查行政院,以及前新聞局長江啟臣與楊永明,認為當時主管機關新聞局怠忽職守,未能推動第五屆董監事改選。監察委員吳豐三出面接受陳情,並表示這是國家的恥辱。


媒改社成員、台灣大學新聞所所長林麗雲表示,之所以此時要求調查前新聞局長江啟臣與楊永明,不僅是讓政務官負起政治責任,更是要文化部引以為鑑。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認為,公開透明只是條件之一,公視董監事審查也不宜再拖延,對於董事的適任條件,更在於當中是否有人具備協調媒體經營的能力。


前新聞局長楊永明後續則投書《中國時報》回應表示,今年立院改選換屆之後,新聞局也在第一時間去函立法院和行政院,提醒必須重組審查委員會和重新提名,同時配合行政院所交付名單,協助積極聯繫確認新提名人選,「原本我希望能在5月20前能召開審查委員會,但無奈事與願違,才會有本月底的審查委員會議。」


楊永明解釋,公視董監事的產生,提名權在行政院,審查權在立法院,新聞局的角色是在行政院提名過程中,提供行政協助,不能主導行政院的提名權,更不可能干涉立法院的審查權。




楊永明說,公視法規定立法院組成十五人的審查委員會,立法院是採政黨比例由各政黨推薦組成,而審查委員會必須以超過四分之三方能通過公視董監事,公視法原本是希望以高門檻產生高度共識的美意,但實際運作上卻有其困難。本屆公視董監事改選因年初立委改選,基於改選換屆原則,立院必須重新組成審查委員會,政院也因此重新提名董監事,改選時間又再延後。






媒改社25日前往監察院陳情,要求調查行政院及新聞局未能推動第五屆董監事的改選,曾任公視董事長的監察委員吳豐三出面接受陳情,並表示這是國家的恥辱。(記者宋小海攝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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