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

何需分別採訪與旁聽



文/朱淑娟(獨立記者)


2011.10.8


《破報》日前刊出一篇聲明,大意是說《公視PNN》記者將他在「旁聽」破報記者採訪一位受訪者的內容,以「專訪」方式刊出文章。而《破報》認為這是屬於該報的「專訪」,《公視PNN》記者只是「旁聽」,無權把當天採訪內容以「專訪」發表文章。

而《公視PNN》今天也刊出回應,大意是指這篇出自該報記者的專訪內容,並不全然只是當天「旁聽」的內容,而是他多次在不同場合採訪這位受訪者的綜合性報導。而且在「旁聽」採訪之前已告知《破報》記者,會採用當天採訪內容做為其「專訪」文章的內容,文章處理過程並無不妥。

這兩篇聲明在獨立媒體圈引發許多關注,多半也認為獨立媒體之間合作都來不及,實在不必為了這種無謂的誤會而引發波瀾,何況還先後發表了公開聲明。當然雙方各自在聲明中指出一些溝通過程且各執一理,不過這些都只是枝節,比較值得一論的是:當多位記者同時訪問一位受訪者,事後在各自的新聞中該如何處理?而「專訪」的定義又是什麼?

基本上受訪者並不屬於任何媒體,每個記者都可以自由約訪,而會發生「聯訪」通常有幾個狀況:有時受訪者覺得約訪的記者很多,談的內容類似,因此會要求找個固定時間,讓所有記者在場,一次訪問完。

而有時是甲媒體約到了訪問,乙媒體因某種情況未約到 (或還沒約),此時基於媒體之間的互助,甲會問乙媒體:「要不要一起來採訪?」或是乙主動問甲:「我能不能一起來採訪?」記者在外互相幫這點忙是很平常的事。

但無論如何,只要是在場的記者就是「一起採訪」,大概很難像兩報可以分得這麼清楚,那個記者在「採訪」、那個又在「旁聽」;採訪的人可以寫文章、旁聽的就不行。如果還要再分誰問的問題誰才能寫,那更是從未聽聞。

想像一下「聯訪」的現場,記者輪番提問,有時甲記者的問題也可能是乙記者的問題;有時為了避免搶問,或是其中有一位記者對採訪內容較熟,也做了充分準備,這時大家可能會說好就由這位記者主問、其他人再補充,但無論誰主問、誰補充,就是大家一起「聯訪」的意思。因此會中的問與答,基本上在場記者在會後都有權依自己的規畫處理,當然包括以「專訪」的形式。

不過因為記者在聯訪的過程中彼此會產生很多微妙的關係 (我就不喜歡跟別人聯訪),因為畢竟各自服務於不同媒體,還得對各自的媒體交代,因此記者之間對於聯訪之後的新聞處理通常會有一些不成文的約定,而最重要的就是「約好一起刊登的時間」,否則有人先刊了,那別人要怎麼辦?

常在網路發稿的媒體可能無法感受到那種嚴重性,但如果你在「紙張」媒體待過,就會知道那真的非常嚴重,因為你不但會被你的長官罵到臭頭,而且你辛苦完成的文章可能也不必刊了。這樣你或許也能理解《破報》記者的心情。

總之,發生這樣的誤會讓人遺憾,不過雙方也不必因此而有嫌隙,該說明的說明、釐清個自的份際,類似的誤會就不會再發生。



※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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