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

【新聞圈】納入公民新聞 卓新獎更卓越



文/朱淑娟(獨立新聞記者)


公民記者傑利,今年以刊登在《公民新聞平台》的報導「苗栗縣放流外來種牛蛙事件」報名卓越新聞獎,但主辦單位以「公民記者」不屬於卓新獎獎勵對象「新聞從業人員」的定義,未接受他的報名,讓他感到相當不解與挫折。

這是卓新獎創辦10年來首次有公民記者參賽,這兩年來公民新聞的表現已備受肯定,大法官釋字第689號日前也將「一般人」納入新聞自由保障對象,面對這些事實,國內最具公信力、同時也不斷透過獎項革新、推動媒體進步的卓新獎,此時此刻是否應拒絕公民記者敲門,或許有進一步思辯的空間。

傑利是資深公民記者,今年第一次參賽,而讓他燃起參賽念頭有幾個原因:一是這則牛蛙放流事件的報導,他搶得獨家,而且報導後不但在網路上引發巨大迴響,之後主流媒體跟進報導,讓這則新聞成為眾所周知的新聞事件。這則新聞的份量,幾乎與去年公民記者大暴龍的苗栗大埔事件報導不相上下。

而傑利認為,這則報導完全符合卓新獎對於「即時新聞」的定義,那就是:「即時新聞指重大的突發新聞」。為什麼他不能報名?

第二個鼓勵他報獎的原因,是去年我這個公民記者的得獎。但傑利並不知道,我去年之所以能參賽,是因為我把刊登在自己部落格《環境報導》的文章,轉載到卓新獎認可的「專業新聞網站」後,才以獨立媒體記者取得報名資格。

來看看卓新獎對於「專業新聞網站」的定義:「以新聞採訪、編輯、發佈、評論等新聞工作為主要功能之網站」。之前中國時報副總編輯何榮幸曾說我的部落格《環境報導》是國內最專業的環境新聞網站之一,我當然不敢以此自居,但我相信不會有人認為《環境報導》不是「專業新聞網站」。

但為什麼我不能以《環境報導》的文章參賽,而必須把文章轉載到別的網站、或主流媒體才能參賽?同樣地傑利也很納悶,為什麼《公民新聞平台》不是「專業新聞網站」?他認為主辦單位應先接受他的報名,然後再用「專業的角度」去評斷他的作品,而不是連入門票都不給他。

另外我想,即使傑利跟我一樣把報導轉載到「專業新聞網站」,未必就能符合報名資格。因為卓新獎認可的「新聞從業人員」,包括媒體記者,以及「以新聞為主業的自由投稿人」。傑利有其他工作,公民記者則是他另一個無薪工作(公民記者都是無薪工作),他算不算是「以新聞為主業的自由投稿人」?

所謂「主業」、「副業」也存在模糊空間,如果無薪的公民記者還願意付出時間、自付採訪費用採訪新聞,那個主、副業之別是否還需如此界線分明?

好,即使傑利連這項也過關了,他恐怕未必就能順利參賽。因為他以網站上的影音作品報名「電視類即時新聞獎」。然而卓新獎將網站新聞歸類在「平面媒體類」,但網路所能做到的只有平面報導而已嗎?

也就是說,傑利以網站上的影音報導報名電視類獎項,挑戰了卓新獎對網站的報獎定義。如今全球都一樣,幾乎所有新聞網站都有影音新聞,收看的人也愈來愈多,為什麼網站的影音新聞只能報名「平面媒體類」?

說了這麼多,完全沒有苛責卓新獎的意思,前文提過這些年來卓新獎不斷革新獎項帶動新聞環境進步,值得敬佩。不過幾年前而已,有政府單位首長要求不必讓《苦勞網》、《環境資訊電子報》等網路媒體記者採訪,之後卓新獎授與這些媒體社會公器獎後,不但將網路媒體正名,而且還帶動網路媒體風潮。

而去年我以獨立媒體記者的身份獲獎,同樣也讓獨立媒體記者在台灣的新聞界有了一席之地,如今以獨立記者身份到官府採訪已變成理所當然的事。加上今年首度增設「調查報導獎」也引起媒體界回頭審視調查報導的重要性。

評估一個新聞獎項的成功與否,不外乎這個獎項是否能帶動媒體的良性競爭、以及社會進步的風潮,而卓新獎無疑承受了社會莫大的期待。一直以來,卓新獎以「獎勵傑出的新聞工作者」為宗旨,此時此刻讓公民記者也加入「傑出的新聞工作者」競賽行列,我想那更是具有時代意義的新聞進步指標。

(本文原刊載於8月19日環境報導部落格,經授權轉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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