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

公視新董事:有瑕疵未違法




公視董事須文蔚手持監察院與新聞局的公函內容,表示新任董事只是有瑕疪,而非違法選出。(記者宋小海攝)





記者宋小海/台北報導


 接著在8日上午,根據98年6月12日通過之「公共電視法」第13條修正案增聘之新任董事,在鄰近華視的國聯大飯店召開記者會,由公視董事陳世敏、須文蔚召開記者會,向外界說明為何要撤換並改選董事長的理由。


 針對外界質疑新任董事之合法性,須文蔚則在現場拿出新聞局的公函表示,監察院糾正,主要針對新聞局在「糾正本局辦理旨增聘案過程有瑕疵」,並非針對審查委員會組成違法,或增聘之董事有未符法令之處。


 「監察院也沒有命令新聞局把行政處份撤銷,」公視董事須文蔚認為,這幾年關於行政處份無效的案例幾乎沒有;若認定新任董事違法,「前提是提名程序已經違法了;但如果是有『瑕疪』的、不完備是要補正的,其實是可以用其他方式,不代表就已經是非法的。」


 對於第四屆舊董事近四個月來批評新任董事不合法對於近來的紛擾,須文蔚建議,「指責我們的董監事應該一起辭職,乾脆整屆一起總辭。我覺得這是最負責任的作法,而不是區隔一部份的董監事要他們不投票,而獨佔公視董事會展現自己的權力。」


 被問及對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之「公共電視法」第13條修正案,董事席次增為17至21人的調整有何看法,董事陳世敏則表示,朝野兩黨講法都不一樣,「我只被請來處理公視內部事務,關於立法院的事情,我沒有評論。」






0 意見:

張貼留言